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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描述咨询者:咯噔咯噔
老师您好。我是2015年6月的毕业生,之前曾和一家国企签订了三方协议,报到证的接收单位也写的是该国企,档案已调往单位。尚未签署劳动合同,现在想违约三方,将档案改派到原籍的人才交流中心,回学校领取新的空白三方协议。请问如果改派回原籍之后,还能否以应届生身份报考2015年底的国考和明年的省考?
提问时间:2015-07-30 12:05
管理员解答好评率:100%
您好,国考指南规定: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(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)未落实工作单位、其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)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,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。但省地方公务员考试对于应届生的规定并不统一,有的省与国考一致,有的省只认当年的应届生,具体以当地公务员公告和报考指南为准。所以国考可作为应届生对待,但省考却不一定有二年的择业期,请查看当地的公务员公告
解答日期:2015-07-30 17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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