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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描述咨询者:张莹
怎么定义这里的常住户口呢?前20年在福建,近3年在上海,目前仍在上海,应届未毕业,应该怎么界定呢?
提问时间:2015-03-22 15:43
管理员解答好评率:100%
您好,常住户口是我国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,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,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,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,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。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,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,例如你就属于这种情况。如果你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,居住地则作为你的住所地。 在法律上讲,你的户口登记地就是你的常住户口所在地(也就是户籍地)。
解答日期:2015-03-23 08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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