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主页  >> 问题咨询  >> 山西
  已解决  查找问题        我要提问
问题描述咨询者:吴晓丽
您好,我是2014届毕业生,生源地是山西,毕业于湖南一所本科高校。当时毕业时签了三方合同,后来辞掉了工作,未就业,户口和档案一直放在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,准备这周把户口迁回山西,备战2015年的省考。请问下我这种情况,1.能否按照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报考呢?2.户籍是不是必须在2015山西省考的报名日期之前迁回山西呢?
提问时间:2015-02-27 12:59
管理员解答好评率:100%
您好,去年招考信息中: 2012年、201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,其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)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,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。
解答日期:2015-02-27 15:35
典型问题
教材
视频培训
在线题库
我要咨询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