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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题描述咨询者:李
您好,我是2014届毕业生,未落实工作,今年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国考。档案已经回户籍所在地,学校表示我已经不属于学校管理,因此不给在报名推荐表上盖章、说我已不是应届毕业生,盖章要承担责任,但不是有两年的择业期,未落实就业的都算应届毕业生吗?我这样算应届毕业生吗,学校盖章,审查的时候需要担责任吗
提问时间:2015-01-13 10:40
管理员解答好评率:100%
您好,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(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)未落实工作单位、其户口、档案、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,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)、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,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。达到这个要求可以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的。您只能和您学校协商或联系招考单位咨询。
解答日期:2015-01-13 1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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